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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公墓收费行为,3月24日,沭阳县民政局会同县发改局发文就乡镇(街道)公墓建设和收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并于3个月后根据成本等实际情况重新核定价格。
规范公墓建设面积。2019年9月30日前乡镇(街道)回收的社会资本运营的公墓,单穴不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超过1平方米;2019年9月30日之后建设的公墓,单穴不超过0.5平方米、双穴不超过0.8平方米。
严格收费项目标准。新建公墓收费标准双穴不超过3000元、单穴不超过2000元,回收的存量公墓按照“一墓一价”成本价(回收价格)实行收费。
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公益性公墓收费单独核算,专项用于公墓建设管理维护等支出。各乡镇(街道)应建立健全公墓费用财务制度,定期公开收支情况。县民政局将加强公墓财务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落实殡葬优惠政策。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严格按照《县“两办”印发〈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对符合条件的丧户减免火化费1000元,让群众共享殡葬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