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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浦江县出台实施意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

转载 小蕾2021/03/01 16:29:23 发布 来源:中国殡葬协会 作者: 152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村前沟旁、房前屋后随处建坟,田地中间、公路道边随意安葬,坟与人争地、墓与村争美……一直以来,农村乱葬现象成为百姓生活的一件烦心事,也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美丽乡村的建设。

日前,浦江县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逐步革除殡葬陋习,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因地制宜建成一批与环境相协调、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安息堂(生态公墓)。这也标志着浦江在全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道路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实施意见》明确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绿色殡葬过程中应遵守“.移风易俗、注重生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科学规划、合理选址”“节约用地、群众受益”等原则,要求全县15个乡镇街道至2022年底前完成安息堂(生态公墓)建设,至2024年底前完成“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同时积极开展“无坟村创建活动”。

檀溪镇是2019年浦江启动安息堂(生态公墓)建设的试点镇,近日,该镇占地面积4亩,服务范围覆盖罗家、九母岛、赤岩3个行政村的罗家源安息堂正式投入运营,并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骨灰盒存放登记、穴位维护、环境清洁、安全巡视等,目前已有73个骨灰盒移入安息堂。此外,镇里另一处投入运营的洪山八宝畈安息堂,建筑占地面积仅280平方米,可容纳3500穴,其服务范围覆盖周边7个村3300余人。“一座坟墓看似很小,但是极易影响到一片区域的发展。”檀溪镇组织委员徐美萍介绍,“对移坟之后节约下来的土地资源,镇里将同周边闲置用地综合整治,推动‘招商引资+区域化发展’,做到发展乡风文明与寻求致富之路并驾齐驱。”目前,檀溪镇寺前安息堂、潘周家安息堂建设也在紧锣密鼓进行中。

为调动全县推行生态葬法的积极性,此次浦江《实施意见》决定对安息堂建设及“三沿五区” 无坟村创建等坟墓整治进行“以奖代补”,其中安息堂建设按所服务辐射的行政村上一年年末户籍人口数给予补助,如2000-3000人口补助200万;3001-4000人口补助230万元;4001-5000人口补助260万元,以此类推每增加1000人口增加30万元。属“三沿五区”范围、无坟村创建等需搬迁的坟墓,提倡就地深埋或迁入安息堂(生态公墓),补助标准1500元/穴。

浦江县民政局负责人表示,安息堂(生态公墓)属公益性项目,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助全县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促进殡葬事业健康规范持续发展。“安息堂不得以盈利为目的,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应报有关部门核定,并严格按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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