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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女士状况:蒋女士 46 岁,居住在上海虹口区,父母早逝、未婚无子女。今年 10 月突发脑溢血,同事送医后诊断需手术,因需家属签字,联系到远房亲戚吴先生。吴先生赶到签字,并与公司垫付 3 万元医药费。后蒋女士病情恶化,转院后离世。
身后事难题:蒋女士身故后无监护人和继承人,遗产由民政部门接收。吴先生及好友希望用遗产办追思会、买墓地,但民政部门称购置墓地支出需在合理范围,且后续维护费用由吴先生承担,合理范围需法院审理确定,民政部门再依标准执行。

指定遗产管理人:提前通过遗嘱或其他合法方式指定信任且有能力的人作为遗产管理人,在意外发生时,能及时、妥善处理遗产相关事宜,避免因无合适人员管理遗产而产生纠纷。
明确身后事安排:在遗嘱中清晰表明对身后事的具体安排,如丧葬方式(海葬、土葬等)、追思会规格、墓地购置等意愿,同时可对相关费用支出标准进行合理说明,减少后续争议。
考虑费用承担与后续维护:若涉及购置墓地等需要长期维护的事项,应提前规划好费用来源及后续维护责任,避免因费用问题导致身后事无法妥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