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7
淳安县殡仪馆是淳安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不良履职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能吃苦耐劳,勤恳务实,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能适应殡仪馆工作时间。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名称:刻碑人员1名
2.招聘岗位要求:
(1)性别男,年龄50周岁以下(1976年4月24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有从事泥瓦匠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备注:每周调休一天,节假日及周末正常上班。工作地点湖山公墓(需值夜班)。
三、招录程序
招录过程经报名、资格审核、实操、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4月24日至5月31日;
报名地点:淳安县湖山公墓(千岛湖镇排岭北路1号);
携带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电话:洪先生,0571-64820531、13732285115。
2.实操
实操内容主要考察实际工作中的操作技能掌握情况与综合实践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实操结束后,择优录取,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3.考察
主要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德才表现、岗位匹配度和回避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4.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5.聘用
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报到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即与淳安县殡仪馆签订劳动合同。
报名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薪酬待遇
按淳安县殡仪馆现行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享有五险一金等员工福利。
淳安县殡仪馆
2026年4月24日
来源:淳安县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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