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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殡仪馆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6-04-27

淳安县殡仪馆是淳安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不良履职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能吃苦耐劳,勤恳务实,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能适应殡仪馆工作时间。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名称:刻碑人员1名

2.招聘岗位要求:

(1)性别男,年龄50周岁以下(1976年4月24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有从事泥瓦匠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备注:每周调休一天,节假日及周末正常上班。工作地点湖山公墓(需值夜班)。

 

三、招录程序

招录过程经报名、资格审核、实操、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4月24日至5月31日;

报名地点:淳安县湖山公墓(千岛湖镇排岭北路1号);

携带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电话:洪先生,0571-64820531、13732285115。

2.实操

实操内容主要考察实际工作中的操作技能掌握情况与综合实践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实操结束后,择优录取,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3.考察

主要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德才表现、岗位匹配度和回避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4.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5.聘用

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报到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即与淳安县殡仪馆签订劳动合同。

报名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薪酬待遇

按淳安县殡仪馆现行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享有五险一金等员工福利。

    

淳安县殡仪馆

2026年4月24日

 

来源:淳安县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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