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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原创 2023/08/31 17:00:24 发布 来源: 作者: 34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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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殡葬服务是一项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殡葬改革关系人民群众 切身利益,事关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我区殡葬改 革工作深入推进,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殡葬管理水平不 断提升,殡葬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但是,殡葬改革工作是一项长 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区殡葬改革工作在规划设计、管理体制、运 行机制、政策规范、设施建设、服务质量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 期待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为进一步深化殡葬 改革,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的需求,促进殡葬事业健 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 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18〕5号)、《关 于印发江苏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苏 民发〔2016〕 11号)和省民政厅等11部门《关于推进节地生态 安葬的实施意见》(苏民事〔201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 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   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总体目标

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殡葬服务保障体系、惠民殡葬政策体系, 完善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基本实现殡葬改革有序化,殡葬服务优 质化,殡葬设施现代化,殡葬管理规范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 葬习俗文明化。通过积极推动和倡导,遏制骨灰乱埋乱葬问题, 节地葬法和不保留骨灰逐步被群众接受,集中文明办丧和绿色低

碳祭扫成为社会新风尚。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殡葬服务保障体系。 进一步完善遗体接运、集 中办丧、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服务流 程、提高保障水平,确保政府公共服务责任到位,形成基本殡葬 服务政府提供为主体、选择性服务多元化实施为补充的服务格 局,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健全殡葬服务保

障体系。

(二)健全惠民殡葬政策体系。深入贯彻落实《苏州市吴江   区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吴政办〔2017〕192号), 让城乡居民享受均等的殡葬普惠政策。根据吴江实际,加强惠民   殡葬政策创制,完善惠民殡葬工作机制,丰富惠民殡葬内容,健   全运行程序,扩大覆盖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切实减轻群众办丧

负担,促进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我区惠民殡葬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完善殡葬服务基础设施。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殡葬  设施布局规划,根据人口、交通等情况,合理确定殡葬设施数量、 规模、布局和功能。殡仪馆要实行信息化管理,实施二维码(条  形码)门禁系统对殡仪服务流程控制,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达到  国家标准,遗体处置场所达到卫生疾控标准,建立功能完善的守  灵设施。继续加强各区镇安息堂、殡仪服务中心等殡葬设施建设。 各区镇要将免费存放公益性安息堂作为居民群众安放骨灰的兜  底举措,提升安息堂硬件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平,安息堂格位不足  的要抓紧新建扩建,设施落后的要进行改造提升,确保辖区公益  性安息堂格位充足、设施良好,为今后开展散坟集中整治工作奠  定基础。各区镇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殡葬设施,区财政继续  根据投资总额(以财政投资评审为准),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比例进行补贴。

(四)大力发展节地生态葬法。 按照把握总量、扩大增量、 优化存量的原则,科学规划建设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将节地生态  安葬设施土地使用列入当地土地使用总盘子,有步骤、有计划地  逐步消化乡镇节地安葬设施土地使用不合规问题。完善节地生态  安葬奖补制度,引导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开辟绿色节地葬式,鼓  励居民群众选择绿色节地葬法。继续对居民选择海葬、树葬、花坛葬、可降解骨灰盒葬、壁葬和存放经营性骨灰堂进行补贴。

(五)加强殡葬服务规范管理。加强组织管理、日常管理和安全管理,规范经营收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通报整改 ,不断  提高管理的规范性。殡葬服务机构要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  价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保证中低价位殡葬服  务和用品足量提供,严禁诱导、捆绑、强制消费。殡葬服务机构  要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持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对殡葬  服务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社会殡仪服务机构、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相  关从业人员管理,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查处虚假宣传、以次  充好、强制消费、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一步规范  和加强公墓管理,对未经批准建设的公墓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  改扩建等行为予以纠正。全面推行公墓、安息堂祭扫集中焚烧, 引导实行鲜花祭扫、网上祭扫。加强医院太平间管理,严禁在太  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确保遗体由正规殡仪车辆接运。查处借宗教名义违规建设、经营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

(六)鼓励引导集中文明办丧。加快区镇集中守灵殡仪服务 中心建设,按照《吴江区集中文明办丧补贴办法》有关规定,对 到民政部门认定的殡仪服务中心开展集中文明办丧的丧户进行 补贴,鼓励引导城乡居民集中文明办丧,减少办丧扰民和环境污 染,遏制办丧过程中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文明行为,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的办丧需求。


(七)积极稳妥推进散坟整治。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原则开展散坟整治工作,严禁新增骨灰乱埋乱葬和旧坟复垒、装修等行为。位于居民点附近或者铁路、高速公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的散坟(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除外), 一经发现,应责令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墓碑。对历史   上形成的老坟地,要根据总体规划和实际,积极动员搬迁至公墓   和安息堂,暂时无法搬迁的,各区镇予以登记造册,切实加强管   理,防止老坟地扩大和硬化装修等现象发生,尤其要禁止建超大   墓和豪华墓现象发生。加强散坟整治工作考核,将散坟整治效果   纳入各级各类考核指标。根据各镇公益性安息堂建设进度等实际情况,适时开展散坟集中整治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 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殡葬改革领导体制  和工作机制,建立殡葬改革领导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 明确职 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目标考核,强化责任落实。民政部  门要牵头做好殡葬管理政策标准制定、殡葬改革的组织实施、殡  葬设施审批监管等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治丧  情况,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  改革要求。宣传部(文明办)要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工作,将  文明办丧、文明祭扫、移风易俗等纳入文明创建活动内容。发展  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的规划,建立殡葬事业公共投入  和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的殡葬设施建设支持力度。负责依法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查处殡葬乱收费、价格不公示、限制行业竞争等行为。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出具的  非正常死亡证明的管理,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  理的行为和私自改装车辆运输遗体的行为,并积极商请民政部门  共享殡葬信息,及时核对注销户口。依法配合区镇做好散坟整治  搬迁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做好清明祭扫交通安全和秩序维护工  作。财政部门要保障落实惠民殡葬、殡葬设施建设、节地生态安  葬等政策所需的资金,合理核拨殡葬事业单位运营管理经费和殡  葬事业发展经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殡葬工作人才培  养,落实殡葬职工特殊岗位津贴和基本工资待遇。自然资源和规  划部门要做好殡葬服务设施的规划,要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  设施用地需求,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建设殡葬设施、违法占用耕  地林地建坟等行为。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城市社会殡仪服务户  外小广告的管理。 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殡葬项目的环境监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依法实施殡葬设施监督管理。文体广电  部门要配合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创新发展殡葬  文化,查处殡葬活动中的封建迷信和低俗不健康行为。卫生健康  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的管理和医疗机构太平间  管理,确保遗体由殡仪馆正规殡仪车辆接运,指导殡仪服务机构  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市场监管部门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  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等违法行为。统战部  门要依法规范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和殡葬活动行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以及殡葬行业协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要 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倡导殡葬文明新风。

(二)强化属地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各区镇要高度重视殡   葬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满足人民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需   求。加强对辖区公墓、安息堂、殡仪服务中心等殡葬设施的管理, 明确岗位职责、健全规章制度,配备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殡葬工   作的同志从事殡葬服务管理工作,建立以岗位责任与绩效考核为   基础的综合考评制度,提高殡葬行业职工整体素质和能力。深入   开展殡葬改革示范项目和创新工作,形成既符合实际又具有特色的殡葬改革和发展模式,确保殡葬改革有序推进和社会稳定。

(三)开展督查评估,推进行风建设。加强对殡葬政策落实 情况的督查评估。建立健全殡葬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把节地生态 安葬率、公益性殡葬设施达标率、公益性安葬设施覆盖率、集中 文明办丧设施覆盖率和使用率等纳入考核范围,打通政策落实的 “  最后一公里” 。坚持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行风建设和纠 风工作的主要内容,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和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 活动,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在各殡葬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 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及 举报电话,实行服务承诺和服务问责制,防止利用行业特殊性损害群众利益。

(四)加强宣传引导,树立殡葬新风。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利用各种媒介,抓住清明祭扫等有利时机,以殡葬服务机构  和城乡社区等为重要宣传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深入  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传递文明理念,引导群众转  变观念、理性消费、革除陋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  环保的殡葬新风尚。有组织的开展殡葬改革宣传进社区、进乡村、 进家庭等活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主动配合,倡  导文明新风,宣传先进典范,丰富殡葬文化,营造舆论氛围,推  进殡葬改革的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发挥村规民约的规范  约束作用,把倡导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杜绝大操大办、铺张浪  费、破除封建迷信等内容纳入其中,将遵规守约情况与各类群众  性精神文明创建评选挂钩,形成鲜明的价值导向。要发挥村民委  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推行庄重节约治丧方式 ,形成科学健康、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尚。

 

 

附件: 苏州市吴江区殡葬设服务施布局规划


 

 

 

附件

苏州市吴江区殡葬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为科学配置殡葬设施,全面推进我区殡葬事业发展,本着方 便群众、节约土地、满足长期需求的原则,特制定《吴江区殡葬 服务设施布局规划》,请各区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

行。

一、规划背景

殡葬是民生大事,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   会广泛关注,群众寄予厚望。近年来,我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取   得了很大进步,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各级对殡葬设施建设重   视不够,土地指标分配和财政资金投入偏少;部分区镇安息堂建   设滞后,存在格位不足、设施简陋等问题;部分区镇骨灰私埋乱   葬和旧坟装修等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区镇集中守灵殡仪服务中心   建设滞后,无法满足居民群众集中文明办丧需求;部分殡葬设施   尚未办理规划和用地手续等。通过编制全区殡葬服务设施布局规   划,全面梳理我区殡葬服务设施的现状,找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有针对性的予以解决,补齐殡葬设施建设的短板,推动我区殡葬   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全面提升我区殡葬事业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均衡配置,贴近服务。根据各区镇人口、辖区面积等均衡配置殡葬服务设施,促进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减小服务半径,方便居民群众就近办理丧事和安放骨灰。

绿色生态,节约土地。 推动现有公墓大力发展壁葬、 树葬、 花坛葬等绿色节地葬式,积极推进各区镇公益性安息堂建设改造,将公益性安息堂作为今后骨灰存放的主要方式。公益兜底,完善服务。充分发挥公益性安息堂、集中守灵殡 仪服务中心等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设施的兜底作用。新建改建 一 批高标准公益性安息堂和集中守灵殡仪服务中心,提高全区殡葬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现状分析


目前我区拥有殡葬设施基本情况如下:殡仪馆1处,公墓5个,安息堂35个,集中守灵殡仪服务中心6个。

1.殡仪馆。吴江区殡仪馆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位于平望镇   龙北村,占地面积98.2亩。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现有干部职   工39人,其中事业编制干部职工15人。有火化炉8个,其中5台   捡灰炉,3台平板炉,承担全区死亡居民骨灰火化任务,2018年   火化遗体6883具。吴江区殡仪馆为国家一级殡仪馆,除骨灰火   化功能外,拥有整容化妆、遗体冷藏、遗体告别、骨灰存放等功   能。有冷藏柜116个,遗体告别厅6个。馆内还有吴江区安息堂,

拥有骨灰格位1.8万个,目前存放骨灰1091个。


2.公墓。 

全区现有5个公墓,其中同里镇九松公墓、桃源镇银河公墓等2家为经营性公墓,盛泽镇万秀公墓、平望镇复兴公墓、黎里镇西陵公墓等3家为乡镇公益性公墓。全区各公墓普遍  存在土地面积不足问题,其中西陵公墓、复兴公墓未按规定办理   用地手续,九松公墓、万秀公墓现在使用面积已经超出批准面积,

银河公墓存量土地仅有6亩左右。

3.安息堂。  全区共有安息堂35个,其中区级安息堂1个,镇 级安息堂11个,村级安息堂23个。我区安息堂数量虽然多,但 是普遍规模较小,档次不高,尤其是村级安息堂,设施简陋、管 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各区镇安息堂剩余格位数量均有不同程度的欠缺,部分区镇安息堂空余格位严重不足

4.殡仪服务中心。 全区现有集中守灵殡仪服务中心6个,其  中太湖新城南厍殡仪服务中心、黎里镇北厍殡仪服务中心、同里  镇殡仪服务中心、平望镇殡仪服务中心、七都镇庙港殡仪服务中  心已经投入运营,震泽镇殡仪服务中心尚未投入运营。另外盛泽  镇殡仪服务中心正在建设,桃源镇尚未启动殡仪服务中心建设。 已启用的殡仪服务中心中,松陵、同里、北厍三个殡仪服务中心  使用率较高,平望、庙港殡仪服务中心使用率不高。松陵镇南厍殡仪服务中心设施较为简陋,无厨房和用餐大厅。

四、规划方案

为了提升我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向我区城乡居民提供 优质的殡葬服务,根据上级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结合吴江具体实 际,综合考虑各区镇人口、交通等情况,特制定如下殡葬设施布局规划方案:

 

1.公墓。根据《苏州市公墓管理办法》,维持现有公墓的数 量和规模,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大力发展绿色节地葬式,现有公墓存量土地的节地生态安葬比例不低于20%。

2.安息堂(立体骨灰存放设施)。 大力开展镇级公益性安息   堂(立体骨灰存放设施)新建和改建,合理选址,科学规划设计, 最大程度方便居民群众存放骨灰和安全祭扫。各区镇按照骨灰堂   (立体骨灰存放设施)总容量不低于户籍人口数量的21%(死亡   7.19‰*存放期限30年)的标准,完成相应规模的安息堂(立  体骨灰存放设施)新建工作。2020年底,各区镇新建安息堂(立   体骨灰存放设施)格位数量不低于:吴江开发区2.3万,汾湖高  新区1.2万,吴江高新区2.5万,太湖新城3.1万,七都镇0.2万,  桃源镇1.6万,震泽镇1.3万,平望镇1.8万。 另外,各区镇要结   合辖区散坟搬迁、存在安全隐患的村级安息堂搬迁等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安息堂新建格位数量。

3.殡仪服务中心。 各区镇按照人口数量建设殡仪服务中心,  方便居民群众就近集中文明办丧。殡仪服务中心要合理选址,科   学规划设计,配备守灵室、休息室、厨房、宴会大厅、卫生间、  停车场等。 2020年底,各区镇建成1个殡仪服务中心。 2025   年前,户籍人口数量超过10万的区镇再增设一个殡仪服务中心,新批准设立的街道建成1个殡仪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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