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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管(发改)审发〔2021〕35号 关于南马厂街道三里公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原创 2023/09/07 14:37:24 发布 来源: 作者: 10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淮管(发改)审发〔2021〕35号

关于南马厂街道三里公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你单位所报《关于南马厂街道三里公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淮安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淮安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淮政办发〔2009〕145号)、《淮安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办法》(淮办发〔2014〕125号)、《关于印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淮开办发〔2019〕16号)、《市政府关于淮安市区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淮政复〔2019〕17号)、《淮安市第105次规划委员会暨规划咨询委员会会议纪要》(淮规委发〔2019〕2号)文件,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规范开发区殡葬设施建设,提高我区殡葬服务条件,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南马厂街道三里公墓建设工程。

二、项目代码:2101-320871-89-01-610223

三、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经开区开华路以东、茭陵一站引河以西、深圳东路以北。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64.95亩,新建一处公益性公墓,工程主要包建设草坪葬和树葬相结合的生态节地葬墓穴、集中守灵点、停车场、建围墙等,并配套建设道路、管网、水电、消防等其他附属设施(具体用地位置及面积以国土、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用地规模和建设内容为准)。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1200万元,资金来源为开发区财政预算安排。

请据此复,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投资报财政部门审核,做好规划、用地、环评等相关工作,并委托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未经本委批复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文保等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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