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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焦点话题#殡仪馆里的"微腐败"

    2022/01/26 09:09:31 发布25032 浏览0 回复0 点赞
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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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骨灰盒生产企业中标签订了采购(代销)合同,其中1家企业的销售额远高于其他10家,最低的1家公司三年销售额竟为0元。”

杭州市富阳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在翻阅该区殡仪馆财务台账时,发现了这样一条容易被忽略的细节。

“骨灰盒与其他商品不同,每家企业生产的样式、规格、材质差距不大,按照常理来说不可能产生这么大的销售差额。”细心的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方向荣提出了疑问。

在问题的引导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找到原区殡仪馆主任许某、副主任周某进行谈话了解。

“这种商品销售都是消费者自主选择的结果,大家更喜欢这家的商品,自然就买得多了。”

许、周二人的说辞看似合理,但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人员仍心存疑虑。“我们再去现场了解一下情况吧,看看是否真的是‘自主选择’。”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当即赶赴殡仪馆现场。

经过现场查看,在殡仪馆的骨灰盒销售柜台上,大面积摆放的都是一家东阳市某红木工艺厂生产的骨灰盒,反观其他几个厂商的产品都零零散散摆放在柜台角落,毫不起眼,消费者只能被引导选择东阳市的红木工艺厂生产的骨灰盒。

巨大的销售差额不是消费者“自主选择”的结果,而是人为的。明确问题后,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立刻调取了当时骨灰盒销售中标合同及每月骨灰盒销售清单,并对相关人员开始了新一轮的谈话调查。

在核对中标合同及每月销售清单时发现,东阳市的红木工艺厂摆放的骨灰盒型号数量远远超出中标时规定的数量,相反其他几个生产厂家的产品数量和型号则远远少于中标时的约定数量。在证据面前,许、周二人无从辩解,只得将问题如实交代。

事情回溯到2014年,这家东阳市的红木工艺厂法人黄某在招投标结束后,便携带礼品拜访了时任殡仪馆主任的许某与副主任周某,希望在后续的骨灰盒销售过程中增加销售4个规格型号的骨灰盒。

收了礼品的许、周二人便在摆售柜台上做起了手脚,凡是黄某企业里生产的骨灰盒全部摆放在柜台的最佳位置,并为其增加摆放了4个型号骨灰盒,如此“照顾”下,黄某的盈利额自然远超其他厂家。

经调查查明,2014年至2020年期间,许、周二人多次收受黄某所送的香烟等礼品,价值人民币14120元,许、周二人则以“特殊的方式”帮助黄某增加销量。

此外,许、周二人还伙同他人虚增火化炉维修费用及火化柴油用量等方式套取单位资金,涉及金额共计人民币46.8万元,其中87368.5元用于违规公务接待。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许、周二人分别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及党内警告处分决定,退缴全部违纪所得,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分。

同时,针对殡仪馆物资采购销售存在的管理问题,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向该区民政局下发了《监察建议书》,督促该单位落实整改,切实加强对二级单位的监管,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物资采购、服务外包、基建项目等风险点位可能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区纪委区监委负责人表示,这种不起眼的角落里也有腐败问题发生,个别党员干部意识仍未转变,在诱惑面前缺乏抵抗力。下一步要加强对“微腐败”的监督和惩处,压实主管单位对二级单位的管理责任,彻底“清扫”这种“不起眼”的角落,将“监督探头”覆盖全区。

来源:杭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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