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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圈子心声#安徽省民政厅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22/05/17 09:31:50 发布21674 浏览0 回复0 点赞
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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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政厅2021年工作总结

一、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党史学习教育、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结合起来,全省民政系统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宣讲、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学思践悟,赴宿州、芜湖、省盐业集团、省委党校宣讲交流,创新举办12期民政大讲堂,以学促进、拉高标杆,提出“全国民政走前列、省直机关争一流”的奋进目标。立足民政特色深化学习效果,创新开展“我当一天护理员”等“六个一”系列活动,打造富有民政特色的“8+6+N”办实事活动品牌,办成了一批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和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省委党史学教办组织多家省级媒体,集中采访报道相关经验做法。召开社会救助、“一老一小”等多场新闻发布会,展示民政实绩和民生温度。

二、基本民生保障坚定坚实。各级民政部门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加大主动发现和主动救助力度,对全省低收入人口进行摸排和数据釆集,建立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270多万人纳入监测;实施“低保渐退”政策,保持过渡期政策稳定,修订《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办法》等制度,及时将8.5万已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实施动态提标,全省城乡低保对象208.9万人、平均保障标准增长4.5%,特困供养人员34.7万人、供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且不低于上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全部高于脱贫攻坚期确定的脱贫标准。牵头召开省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加快健全“8+1+N”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全省420万孤老残幼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

三、基层社会治理善为善治。城乡社区治理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参与起草我省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推动基层治理重心下移、职能下沉、资源下放。深入推进社区减负,梳理不应由村(社区)承担事项7类、不应出具证明事项(第二批)15项。指导全省所有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圆满完成,“两委”主要负责人“一肩挑”比例及班子年龄结构、学历等指标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18家单位被认定为第一批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建设单位,全省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1个,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合肥成功创建国家人工智能社区治理和养老服务试点。社会组织等基层治理力量发展壮大。全省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社会组织3.56万家,省级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同比提高6个百分点;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取缔非法社会组织28家、劝散18家。慈善事业加快发展。深刻认识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培育全省慈善组织335家;争取设立“安徽慈善奖”,成为全国16个设立省级慈善表彰奖项的省份之一;省慈善总会顺利完成换届,先后开展“江淮医疗救助慈善行”、长三角慈善资源对接等一系列工作;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突破9万人,建成乡镇(街道)社工站352家,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近600家;注册志愿者超过1200万人,注册志愿者人数和服务时长均居全国前列。

四、基本社会服务提质提效。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形成以《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和新三年行动计划为支撑的养老服务制度框架体系,保障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持续优化。适老化改造、“喘息服务”、家庭成员照护技能培训等陆续列入市、县两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合肥市、马鞍山市纳入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地区;合肥市被确定为全国人工智能养老社会实验区、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养老特色基地。未成年人保护格局初步形成。在全国率先设立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印发《安徽省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中心)工作指引(试行)》,编制《安徽省“十四五”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16个市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婚丧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着力整治殡葬行业乱象,全面开展全省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活动。推进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和婚俗改革,实现个人婚姻信息在线查询,合肥、滁州、芜湖3市婚姻登记实现“市内通办”,合肥市包河区、和县被民政部确认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

五、民政改革发展求新求变。主动对标沪苏浙。制定对标学习政策清单,省民政厅与上海、浙江民政厅(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安庆、马鞍山、滁州、宣城、六安等市分别与上海市静安区、闵行区、松江区、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嘉兴市等地签订合作协议;启动第二批长三角康养基地遴选,线上举办2021年老博会,搭建长三角养老供需对接平台;在养老服务、康复辅具、社区治理、行业商协会、慈善社工等重点领域协同合作,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和行业信息共享等方面取得一系列成果。创新发展康复辅具产业。争取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长三角研究院落户合肥,芜湖市成功申报康复辅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安庆市顺利完成全国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评估,六安、宿州、滁州、阜阳、芜湖等市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指导中心成立运行,引导各地打造6家省级首批挂牌产业园。助力“双招双引”。坚持用市场的逻辑谋事、用资本的力量干事,召开省级行业商协会座谈会,起草并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更好发挥商协会在“三地一区”建设和“双招双引”中作用的意见》,引导各地新成立行业商协会222家,省级商协会参与或承办全省性会展活动61场次,招商引资超过163亿元。

六、民政自身建设日进日新。推进法治化信息化标准化项目化建设。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新时代安徽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顺利推进《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审议,申报6部地方性法规和3部省政府规章制修订计划,依法行政贯穿工作全过程;出台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等子规划,养老服务发展规划业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建立全省民政“十四五”规划项目库,储备10大类570个项目,总投资317.7亿元;民政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立项30项,3家民政服务机构列为年度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夯实民政统计台账,依托江淮大数据中心实现25项民政数据信息共享,加快推进与民政部“金民工程”、长三角“一网通办”及相关数据互联互通。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年共派出60个督导组赴各地开展安全整治行动督促检查,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扎实精准,总体安全运行;制定完善厅信访办理制度,凡是群众来信第一时间阅批、跟踪督办,厅领导带头到潜山、广德等地带案下访,信访工作受到民政部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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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政厅2022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政治机关定位,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贯彻“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安徽见行动”上见行见效。开展铸魂、强基、赋能、清风、活力“五大工程”,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传导和落实到党建工作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推动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诚恳接受驻民政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建立定期沟通会商机制。驰而不息加强作风效能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大力弘扬真抓实干作风,坚决纠治影响政策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推进实施民政“十四五”规划。坚持规划引领,有序实施2810的“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做好8大体系、10大工程的分工部署、指标分解和项目推进。要抓紧发布养老服务专项规划,做好社区建设、社会组织、慈善社工、儿童福利、殡葬服务等民政子规划的起草发布。抓住国家发改委发布《“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贯彻契机,争取把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纳入规划内容,争取民政基本社会服务与公共服务同步规划发展。

三、坚决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在健全主动发现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有效发挥平台监测、预警作用,加大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协调作用,加快建设1+8+N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并立足民政职责,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工作。一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消费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测算2022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保障等标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为农民增收等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发挥应有作用。二是进一步发展社会救助“物质+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合理拓展服务内容,更好回应救助对象“急难愁盼”。三是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标准体系,加大救助管理机构“互联网+救助寻亲”合作力度。四是提高临时救助的可及性和时效性,探索由急难地实施临时救助。五是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落实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要求。

四、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有效回应社会养老焦虑,切实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一是抓紧完成养老服务立法、规划报审和发布工作,加快构建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框架。二是全面实施养老服务新三年行动,有序推进老年人能力评估、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优化、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培育、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水平提升、养老服务要素保障强化5个行动。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完成县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启动“老年助餐”工程、扩大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等途径,重点解决“一床难求”和“床位空置”并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四是维护好养老服务质量和信誉,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行为和欺老虐老现象。五是持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养老护理员3年培训计划(10万人次),制定《安徽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实施办法》,举办第3届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六是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省市合作举办健康养老产业“双招双引”推介会,举办第7届养老博览会,启动第3批长三角康养基地遴选。

五、扎实履行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制定一批政策,开展一批活动,策划一批宣传。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转型建设一批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站,提高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响应和处置能力。持续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精准化保障,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做好民政部首批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示范基地申报工作,优化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和社会工作一体化服务,探索在院成年孤儿安置办法。进一步提升收养登记机关依法履职能力,落实收养评估制度,规范收养评估程序。

六、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一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后续工作,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委员会建设;重点加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议事协商等治理能力建设;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治理工作。二是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抓好《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等4个清单的贯彻落实;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成效评估。三是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要进一步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配合开展第4批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做好“三治融合”乡村治理试点单位总结评估;要持续开展基层减负,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持续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四是充实基层治理力量。今年要选树一批城乡社区治理先进典型,争取加大制度、资金等供给,配强社区工作者。

七、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着力提高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率;加强“功能型”党组织组建力度,推动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做好两办《关于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三地一区”建设和“双招双引”中作用的意见》的宣传贯彻,加大综合扶持力度,推进落实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组织税收优惠等政策;巩固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成果,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强化行业商协会等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加强诚信自律,形成有竞争力的服务品牌,推进专职工作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和年轻化。三是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能力,牢牢把握双重管理体制不动摇,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布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参与推动建设跨区域社会组织登记审核机制;规范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四是健全完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综合监管体制;强化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监管,规范管理社会组织“一讲两坛三会”,实现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全覆盖,健全年检年报制度,推动信用联合奖惩;加强社会组织线上线下治理,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持续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

八、促进慈善事业更好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以“善行安徽”行动为抓手,实施领军慈善组织、社区慈善组织培育计划,加快培育行业型、枢纽型、资助型慈善组织。加强慈善从业人才和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志愿服务激励制度,开展多层次多元化大规模培训,开发慈善项目设计、社工专业知识网络公开课。锲而不舍抓好民政事业单位、民政服务机构中社工岗位设置工作,尤其是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一定要把社工引进来、用起来。更好地发挥安徽省慈善总会的作用,省社会救助信息核对系统要与安徽省慈善总会建立有关信息双向推送工作机制,及时为困难群众求助提供精准帮助。主动适应社会预期,回应社会热点,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检查。

九、持续深化殡葬等社会事务改革。坚持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不动摇,继续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并根据财力水平和群众需求,适度增项、提标、扩面,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加快补齐殡葬服务设施短板,推进公益性公墓标准化建设,对原有墓区进行改造提升,完善安葬、祭祀和服务功能,并通过设置公益岗位、聘请专业人员等方式,加强后续维护管理,逐步改变农村墓地无人管、环境差等问题,提高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因地制宜补充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加强对农村原有公共墓地和集中埋葬点的资源整合、改造提升,探索墓穴循环利用新模式。加强殡葬行业管理,强化殡葬服务机构日常安全管理和清明、冬至等重点时期集中安葬祭扫安全管控;持续做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治理行业暴利和乱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倡树文明、生态殡葬理念。要加大婚姻登记便民力度,积极争取开展“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试点;妥善推进涉外婚姻登记权限下放,配齐设备人员、落实场地经费,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十、严格保障民政事业平稳发展。完善民政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信访维稳、舆情处置等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民政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项目化建设。加强与《民法典》的衔接配套,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地名管理等法规规章立法进程;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目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确保人民群众特别是民政部门直接服务对象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加大核心、通用、基础标准研制力度,形成支撑民政工作规范运行的核心标准体系。大胆创新开放发展。积极融入长三角,建设对标沪苏浙常态化学习、合作机制,培育发挥行业商协会作用,在养老产业、康复辅具、民政从业人员培训输出、双招双引等领域,加大与沪苏浙地区合作协同力度,在长三角一体化中彰显民政作用。

来源:安徽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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