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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同时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更好地保障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需求,近日,天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工作的通知,对参与不保留骨灰和标志物的节地生态安葬承办人进行奖补。
具体标准为:1.对参加节地生态安葬的承办人给予每具骨灰1000元奖励;2.对火化后直接选择参加节地生态安葬的承办人再补贴每具骨灰1420元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遗体运送、遗体火化、遗体冷存)。
民政部门为奖补金的发放部门,奖补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