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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金沙县自2012年起,分阶段、分区域深化殡葬改革工作,以减轻丧属负担为原则,按照《金沙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落实了殡葬惠民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的殡葬救助保障体系。七年来共为群众减免基本殡葬费用2385万元,遗体火化率、骨灰集中安葬(存放)率、城区集中治丧率三个100%的殡葬改革成果得到巩固。
实施细则中规定,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死亡后免除遗体接运、遗体火化两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本县行政区域内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及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家庭成员死亡后,遗体火化时免除遗体接运、遗体下车、遗体消毒、遗体存放(1天)、遗体火化、骨灰暂存(3天内)六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城镇“三无”人员遗体、无籍贯流浪乞讨人员遗体、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遗体、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遗体火化时基本殡葬服务、骨灰存放费用全部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