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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区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获批

原创 2024/02/29 15:48:39 发布 来源: 作者: 135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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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区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

规划范围为宁波市中心城区陆域范围,包括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和奉化区六区,总面积3689.31平方公里。以2020年为现状基准年份,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殡葬设施现状

规划范围内现状共有11处殡仪服务设施,其中市级殡仪服务设施1处,区级殡仪服务设施4处,乡镇/街道级殡仪服务设施6处;现状公墓574处,其中经营性公墓66处,区级2处,乡镇/街道级103处,村级391处,未分级公墓12处,合计用地面积约944.43公顷,空余墓穴总量约3.48万穴;现状骨灰堂2座,合计面积约2.21公顷;现状野散坟约25.78万穴。

现状问题主要体现在殡葬设施规划长期滞后,殡仪服务由市场主导、安葬设施新增需求迫切,惠民殡葬未全面普及、传统殡葬文化根深蒂固,生态殡葬推行进程缓慢、殡葬用地与城市发展方向存在冲突。

规划目标

(1)近期目标:完成现有设施资源整合,调整不合理布局,已饱和的公墓逐步由封园绿化转入过渡性管理。建设一批区级公益性公墓,逐步推广骨灰堂、生态葬法等新葬式,基本完成现状所有公墓的生态化改造,现状公墓新开发墓位及新建区级公墓节地生态葬占比30%以上,新建乡镇/街道级公墓节地生态葬占比20%以上,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80%。

(2)远期目标:各区建设殡仪服务设施2处以上、区级骨灰堂等节地生态安葬设施1处以上,公益性骨灰安葬(放)服务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现状公墓新开发墓位及新建区级公墓节地生态葬占比60%以上,新建乡镇/街道级公墓节地生态葬占比50%以上,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覆盖率均达100%。

殡葬设施需求测算

根据《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2021年户籍人口与2035年户籍人口,预测2022-2035年规划范围内死亡人口约为38万人。

根据服务人口预测规模,预测至2035年需建设殡仪设施35处,其中区级6处,乡镇/街道级29处;新增墓穴需求量为64.08-67.89万穴;新增公墓用地规模需求量为3051-4021亩(203-269公顷

殡葬设施空间布局

殡仪服务设施规划新增用地面积约18.70公顷,涉及建设任务19项,其中近期(2025年前)16项、远期(2025年后)3项。区级殡仪服务设施落位9处,其中规划保留1处、改扩建1处、新建7处、拆除2处。乡镇/街道级殡仪服务设施落位14处,其中规划保留3处,现状设施、改扩建1处、新建10处、拆除2处。

规划扩建、新建公墓70处,其中公益性59处、经营性10处,性质另定1处,需新增用地总面积约197.10公顷。建设任务80项,其中近期(2025年前)建设65项,需用地159.91公顷;远期(2025年后)建设或未定建设时间15项,需要用地37.19公顷。

规划公益性骨灰堂31处,其中新建29处、保留2处,新增用地约需9.77公顷(不含公墓内独立占地的殡仪服务设施用地)。建设任务29项,其中近期(2025年前)建设12项,需用地2.12公顷;远期(2025年后)建设17项,需用地7.6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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